台北希林地区监督办公室的一名公职人员在任职期间被解雇了,他在他的工作场所和其他地区秘密拍摄了一些妇女。先前对第一名的判决应在四年内进行,第二次录音将在四年零六个月内改变。该男子已婚,有两个孩子。检察官正在调查他在设备旁边的浴室里安装了针孔摄像头,以秘密地拍摄换衣服,沐浴等的照片。此外,她还在脚趾和拖鞋之间拍了针孔镜头,并秘密地拍照了女人的裙子,甚至拍了一张家人的照片。根据调查,该男子秘密拍摄了80次Biktima。在第二次测试中,他还去医院接受治疗,并声称患有“偷看病”并要求判断刑期。最后的第二个示例将是重新-WRitten应在3年零6年内进行,并将为Yi Ke删除另一年的监禁。编辑:Yang Shijie编辑:Yao le